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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伐天下

作者:披甲莽夫 | 分类:女生 | 字数:670.2万字

第1756章 南疆百姓的日子很好过

书名:征伐天下 作者:披甲莽夫 字数:0 更新时间:07-17 08:14

随着时间推移,泉州道爆发瘟疫的消息终究是被传的沸沸扬扬,而最先引起恐慌的自然就是江南之地,这地方距离泉州太近了,只要有人穿过边界,就能进入江南之地。

官府的应对策略算是及时,但是恐惧这东西是会传染的,当有第一个开始恐惧之后,这种对未知的恐惧就会开始迅速蔓延,最后很有可能演变成为内乱。

而也就在消息传开的同时,一路紧赶慢赶的路朝歌抵达了江南地区,而他的第一站就是韦州道,对于韦州道,路朝歌还是颇有感情的,毕竟当年在这里也算是奋战过,为了帮刘子钰保住江南之地,他路朝歌带着自己的一部分亲军从凉州一路赶到这边,第一战就是在韦州打的。

“把老子的军旗打的高高的。”进了韦州道,路朝歌让袁和通把自己的军旗打了起来,既然是为了让人知道自己到了,那就必须高调,能多高调就有多高调。

“少将军,前面有一家驿站。”魏子邦打马来到路朝歌面前:“你看,是不是休息一会,让兄弟们吃点东西喝点水。”

“前方驿站休息。”路朝歌朗声道:“该吃吃该喝喝,这次出来,花费全都由你们将军我来结算。”

大军行动,辎重自然不缺,沿途各地都会保障路朝歌和他麾下亲军的吃喝,但这一次出来,路朝歌就是为了让自己高调起来,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来了,那当然是怎么嘚瑟怎么来,这虽然不是路朝歌的风格,但是他也不介意到处臭嘚瑟,说白了他也不过就是个二十四岁的年轻人而已,要不是碍于身份的原因,他比任何人玩的都花。

驿站这边的物资储备本来就有限,保证五千大军的吃喝,根本就做不到,好在路朝歌的亲军自己带有军粮,想吃好的喝好的,你至少要找个县城才行。

“对不住了,我今天就不跟你们同甘苦了哈!”到了驿站前,路朝歌翻身下马,跟自己的亲军喊了一声:“今天,你们将军我,要吃好的喝好的,你们就在外面吃干粮吧!谁让驿站储备的东西不够你们这帮饭桶吃的。”

别看路朝歌这么说,但是他麾下的亲军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的,这些人跟在路朝歌身边的时间都不短,都知道路朝歌什么德行,谁也没把他的玩笑话当回事。

路朝歌带着萧泰宁四人进了驿站,此时的驿站内人可不少,来来往往的百姓,基本上都会在驿站下榻,这地方环境虽然一般,但好歹是能遮风挡雨。

“王爷怎么来了?”看到路朝歌那一身麒麟袍,就有人开始小声议论:“泉州那边爆发瘟疫,这时候王爷还往这边跑?他就不怕……”

后面的话他没说,但是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泉州大疫,需要有一个能坐镇的人在这边全权指挥。”倒是有人说出了实情:“陛下乃是九五之尊,不可能亲自过来坐镇,除了陛下之外,整个大明还有这个一锤定音资格的,也就是王爷了。”

“这是来主持大局来了。”有人小声说道:“那可是瘟疫,王爷打仗是一把好手,可这对付瘟疫……”

“大家好啊!”路朝歌这人向来是自来熟:“这泉州瘟疫的事,看来大家都知道了,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朝廷不会不管不问的,我这次来的目的,就是要控制住瘟疫,就算不能把感染瘟疫的人治疗好,也要将瘟疫控制在泉州之内,让大明其他地方不会受到影响。”

“你们这里有做生意的,这段时间就不要往泉州去了。”路朝歌继续说道:“那边确实不安全,只要你们不往泉州去,我就能保证你们的安全。”

说着,路朝歌将孔沐慈拽了过来:“这位,孔家传人,想来你们对孔家都有所了解吧!这可是医术传家的代表,在他们家乡可是相当有名望,而且这位的医术也相当了得,我可是亲眼见识过的,他就看了我一眼,就把我身上的毛病说了个七七八八,这么高超的医术,对付一个小小的瘟疫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能不能对付的了瘟疫另说,先让百姓们对官府有信心,这一点很重要,要是百姓们都对官府没信心了,那接下来的事情就会很麻烦的。

路朝歌和驿站里的人聊了几句,就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驿站这地方不是酒楼,不可能你想吃什么就有什么,人家是有什么你吃什么。

而最多的就是馒头、包子,好一点的就是卤肉和炖肉,出门在外你也别挑,能吃口热乎的就不容易,更何况还有肉食给你吃,那就相当不错了。

路朝歌叫了一笼屉馒头,又要了些酱肉和炖肉,出门在外行军途中,酒是不能喝的,该有的规矩还是要有的。

“子邦,吃了饭之后,你带人送孔先生去郑将军那里,速度一定要快。”吃饭的时候,路朝歌交代道:“那边估计已经收拢了不少从泉州道出来的病患。”

“孔先生,到了之后你抓紧时间,争取以最快的速度弄出能控制瘟疫的药来。”路朝歌看向孔沐慈继续说道:“泉州百姓的生死,就全都拜托你了,我只能安抚人心,而你才是解救他们的贵人。”

“殿下放心,我一定竭尽全力。”孔沐慈赶紧应道。

这一路上,他和路朝歌接触的更多一些,对眼前这个传闻中杀人如麻的将军有了更多的了解,杀人如麻确实不假,但是他杀的人哪个不该死?

说到底,路朝歌这个人五五开,不是纯粹的坏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好,他不是一个可以用好或者坏来定义的人,不过从他的了解中,他给路朝歌的定义则是一个有家国情怀的人,至少他对这个国家没有亏欠。

“需要什么支持直接找郑洞国。”路朝歌说道:“我这边能给你的,他那里一样可以给你,只要是对控制瘟疫有利,你都可以找他提出来。”

“大都督,这瘟疫真能控制的住吗?”就在路朝歌给孔沐慈交代事情的时候,一个中年人走了过来。

“南疆人?”听到对自己的称呼,路朝歌就大差不差的猜到了这人的来历。

“是。”来人说道:“我是康州的,当年在康州城见过您,就是当时没能和你说说话。”

“坐。”路朝歌笑着说道:“这是来这边做生意?”

“我是要去长安的。”来人说道:“我这里的货在长安算是稀罕物,在这边倒是没什么稀奇的。”

“这几年康州那边的生活不错吧?”路朝歌笑着问道:“一晃有好几年没回去了,上一次回去,还是四五年前吧!为了给存宁和存孝两个小家伙请先生。”

“好,都好着呢!”来人说道:“尤其是这两年就更好了,陛下登基称帝了,我们这些人也不用担心,您留下来的那些政策被改变了,生活肯定一天好过一天。”

“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的。”路朝歌说道:“只要不懒,那日子就没有过不好的。”

“您说的是。”来人说道:“以前在康州还能看见乞丐,如今的康州可是连乞丐都看不见了。”

“那肯定的啊!”路朝歌说道:“缺胳膊少腿的,官府花钱养着,那些四肢健全的,那么多官府工程,只要不懒惰,挣个温饱钱还是不成问题的,这么好的条件,谁要是在偷懒,那官府收拾你也是应该的。”

大明现在有钱,太有钱了,各种机构层出不穷,主打的就是一个,我有钱就往死里给百姓花,百姓都说我大明好,那这个天下就乱不了。

这个套路绝对错不了,百姓都说你好了,别人在怎么说你不好也没用,你就是要造反,百姓都不带跟着你的,跟着你又没好处,跟着大明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的,多好啊!

“我这做买卖的钱,还是在官府那边借的呢!”来人说道:“借了二百两银子,把我家的老宅子抵押了。”

“赎回来了吗?”路朝歌问道。

“去年过年前就赎回来了。”来人说道:“过年,回老宅子过的,我想着今年多赚点钱,把老宅翻修一下,日子好过了,咱自己这生活也得往好了去。”

“说的太好了。”路朝歌心里那个美啊!比自己过的好还美,他自己过的好,那是他有那个本事,就算他不当这个将军,他的日子一样过的不会差,可是百姓没过得好,那就不一定全都是百姓的本事了,毕竟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不可能所有人都是他路朝歌这样的人,扔到什么地方,都能把日子过得很好,而现在百姓的日子都过的很好,那就只能说明,这个大明很好。

“南疆那些当官的怎么样?”路朝歌问道,对于南疆的关心,他是发自内心的,当年在南疆,把那里梳理了一番,这对于不愿意从事政务的路朝歌来说,那绝对是一次挑战。

“都好都好。”来人说道:“我们这些百姓的日子过的越来越好,不就说明那些当官的也不差嘛!”

“对对对。”路朝歌点了点头:“知道你们都好就行,我当年在南疆的那段日子,其实百姓的日子过的也不是那么好,刚刚经历了战火,家园等待重建,那时候看着南疆之地,我都担心十年二十年恢复不过了,不过现在看来我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大都督,您看在这和你遇见了,我也没什么好感谢您的,我请您喝碗酒。”来人端来了一碗酒送到了路朝歌面前。

行军在外不饮酒这是规矩,但是有的酒不在其列,就像眼前的这碗酒,酒水好坏不重要,这是南疆百姓的一份心意,他路朝歌无论如何也要喝。

“好。”路朝歌笑着端起酒碗:“这碗酒,算是你代替南疆父老请我路朝歌的。”

说完,路朝歌将碗中酒一饮而尽,这次他可没耍什么滑头,喝一半倒一半的,他真是喝的一点不剩。

又和来人聊了几句,一个身穿官服的年轻人走了进来,这人路朝歌虽然不认识,但是从官服就能看出来,应该是本地的县令,自己要来江南的消息早就传过来了,他出现在这里也不奇怪。

“下官长泰县县令韩旭升,见过殿下。”县令上前躬身行礼,看着岁数,估计应该就是这两年科举入仕的。

“韩县令免礼。”路朝歌摆了摆手:“你这是特意来接我的?”

“下官早就得了您要到这边的消息,安排了人在县衙等您。”韩旭升说道:“下官今日也是来此处不远的村子公干,得了您到这驿站的消息,这才赶了过来。”

路朝歌上下打量了一下韩旭升,官服上倒是沾了不少的尘土,想来应该不是故意来等他的。

“倒是辛苦你了。”路朝歌点了点头,只要不是骗他那就没问题,他不喜欢迎来送往那一套,就算是这一次他要高调一些,他依旧不喜欢这些没用的客套。

“殿下,不如移步长泰县。”韩旭升说道:“我看外面的战兵兄弟都在吃干粮,我已叫人准备好了吃喝,不如到长泰县去吃口热乎的。”

“也好。”路朝歌点了点头,进这驿站的目的已经达到了,那么多人看到他来了,等他们离开之后,这件事就会传出去,这就是他的目的。

“把这些都包起来。”路朝歌看着桌子上没吃完的吃食,对驿站的伙计吩咐了一声,他的生活条件不至于让他什么都要打包带走,但是长久节俭的生活习惯,让他养成了良好的习惯,我可以胡吃海塞,但是绝对不浪费一粒粮食。

包括家里的两个小家伙也是,这么多年路朝歌给他们打扫的饭菜还少吗?

现在路竟择也开始帮忙打扫剩菜剩饭了,以前是路朝歌一个人打扫三个人的剩菜剩饭,现在是路朝歌和路竟择两个人一起打扫两个人的剩菜剩饭。

很多人都说路朝歌这样没必要,但是路朝歌觉得很有必要,浪费这种习惯,就是在不经意之间养成的,今天浪费一些剩菜剩饭,过一段时间你可能就把满桌子山珍海味不当回事了,再过一段时间,可能你都能把几十上百两银子不当回事,日积月累之下,浪费的臭毛病也就养成了。

打包好剩下的食物,路朝歌将孔沐慈送上来马车,和魏子邦交代了几句,让他把孔沐慈安全的送到郑洞国那里之后,两队人马就分开了,长泰县和郑洞国的营地在两个方向。

路朝歌这一路上不会太着急,他要做的就是让更多的人看到他,让更多的人知道他来了,至于治病救人的事,那就交给孔沐慈就好了,他又不会医术,你要说战场救护他肯定会,就是这瘟疫也用不上他的战地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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