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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的上下三千年 第188章 与韩非论法

作者:亭云居士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5-13 11:25:50 来源:泡书吧

188

韩非落选国相了,但好在保住了法相之位,他是很想参与政治的,但事与愿违,政治却没选择他。

而且,他是第二个被淘汰的竞选者,只比双水侯熊通强那么一点点。

纵观他的两场演说,不能说选民代表眼光有问题,而是他的治国纲领问题很大,首先,是他的实君集权之策与封国政治背道而驰,其次,是他以谋治国充满阴谋诡计,让人产生反感。

所以,法家天才韩非被选民代表无情的抛弃,这让韩非深受打击,他在保住法相之位后去拜访了一次别山君求教。

当然,也可以说韩非是个保皇派更为贴切,他一直认为君王应该集权,只有国家高度集权,才能上下一体如臂随使。

韩非被亲卫领到书房时别山君正在看报,韩非就坐喝了口茶后道:

“别山君,我觉得封国制定有很大隐患,如果不趁早解决隐患,未来封国可能将不属于吕氏。”

“哦,有这么严重?”

“有,而且可能更为严重。”

“韩相直言无妨?”

“别山君,你不觉得给予四相之权太高了吗,特别是国相之权,此国相和君王何异?”

“不是还有其他三相制约吗?”

“不,那是因为别山君个人威望能够协调压制,如果是未来封君呢,他们压制不住呢?国家会不会被窃取,军人会不会发动政变?”

吕涛默然不语,韩非一言看透本质,这些事在未来世界可是随时发生到处发生。

“韩相之意当如何?”

“集权虚相,”

“可若未来封君是个草包呢?”

“这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除秦国连出六代明君,山东六国哪国不出昏君庸君,比如魏惠文王,比如赵武灵王,”

“赵武灵王雄才伟略,他是被他蠢儿子害死的。”

“非也,赵武灵王胡服骑射虽为一代雄主,但晚年昏聩不堪,沙丘之变是果,其因由是赵武灵王宠爱吴娃并立其为王后,吴娃之子赵何被立为太子,其又欲把赵国一分为二,令嫡长子赵雍与太子赵何各领一地,最后被赵雍发动沙丘之变把他活活饿死。赵武灵王在军事上确实乃一代雄主,但在政治上就是个昏君。”

“韩非同意别山君之论,但如果赵国以法治国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如果赵武灵王真的集权更不会有人能私调军队发生如此悲剧,”

“不,问题根本不在谁能私自调动军队,而是根本不能让个人喜恶高于国家利益,何为国,国乃公器也,所谓天下为公,须共和共治,”

“恢复召公共和之治,这可能吗?”

“为什么不可能,作为执政者,我们应该有崇高理想,制度如果出现缺陷,我们不应该一味否定或者回避,而是想办法改良优化,”

“别山君觉得大秦以法治国如何?”

“对于法家我是肯定的,但韩相应该明白,法家不是万能的,更不能包治百病,秦必亡于严刑峻法。所谓治世良药应该是合诸子百家才可能达到,而且需要开明的政治制度和言论自由。”

“别山君之意乃?”

“比如开明的政治制度,就应否定个人崇拜和任何权威,这便需要言论自由来监督,如果国家能包容一切质疑,君王昏聩不至于不自知,官吏贪腐不至于敢怒不敢言,”

“非觉得这些都太理想化了,别山君对我法家有什么具体看法?”

“说回法家,法家最大的问题就是喜欢把复杂问题简单粗暴的量化,所谓执法如山不避亲疏就是明证,”

“难道不应该执法无私吗?”

“应该,但粗暴量化简化问题很大,比如杀人偿命,在目前技术条件下是很难界定杀人者是自卫杀人,还是母辱子杀,法家一刀切的判定杀人偿命是量化简化了,但其带来的后果是,民畏法而见恶不敢言,民弱则国弱,国弱则军弱,”

“戾民难治也!”

“不,法家就不应该划分顺民戾民暴民,这是一种高高在上的俯视态度,封国追求的是平等法治,即民有民权,何为民权?即生存权,自由权和平等权,抛开身份,封国所有人皆乃民,我吕涛要是卸任封君也会变成民,在法律规定上限内,我的财产应该得到保护,我的生命应该得到保障,我的人格应该得到尊重。我的土地我可种可荒芜,我的财产我可花可送人,”

“今日有人践踏我人权,须知他日有人敢践踏你之人权,就比如这个事件……”

韩非看着吕涛指着诸子百家报头版新闻不由得脸一红,实在是这事太扯淡了,一个秦国流民逃至别山商城吃了碗饺子,一个喝醉酒的公差质问秦人为什么吃饺子不蘸酱,秦人说他不喜欢蘸酱,于是两人便吵了起来,公差气不过就把这人抓了起来利用关系丢进监狱(封国监狱乃私人承包),公差本来是想教训这个秦人关他几天,可他一转身忘了这个事,监狱为了利益(犯人须干活)也没有严查,所以这吃饺子不蘸酱的秦国逃民被无缘无故关了三年。

“别山君,我一定会严肃处理此公差。”

“你准备怎么处理这事呢?”

“开除公职,起诉监禁三年,以诋秦人三年冤屈。”

别山君吕涛摇头道:“公差关秦人三年,国法院关公差三年,这判决看似公平,其实治标不治本,请问,秦人凭什么无故受三年监禁。”

韩非道:“那就判定公差赔秦人一笔钱。”

别山君摇头道:“这便是法家之短,能切腐肉不能疗腐毒,发生这么严重的法律漏洞,国法院如此处理实在令人失望。”

“请别山君指正法家之短?”

“法家之短有三,一乃法家可随意定罪,就比如法相刚刚的处理方式,都是顺着我的意思定罪,韩相要知道,法律是服务于国民,而不是服务于法官和法堂,更不能变成法家门徒操控律法的工具。”

“二乃出现问题不能从制度上改变问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比如为什么一个公差能随意把嫌犯投入大牢,为什么犯人没有申诉通道,韩相敢保证监狱中再没有冤屈之徒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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