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都市 > 我是男主他哥[快穿] > 第486页

我是男主他哥[快穿] 第486页

作者:萧小歌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1-14 21:55:27 来源:23小说

那两个劫匪被这阵仗吓得哭天抹泪的招供出来,是苏元诚告诉他们元嘉很有钱并且会在这两天从火车站出来的。

两个劫匪咬出了苏元诚,但他们并没有苏元诚指使他们抢劫元嘉的证据,招供的内容也只是说苏元诚跟他们提起过他那个很有钱的大哥回在这几天回苏城的消息。

所以苏元诚顶多只能算是泄露了元嘉的行踪信息,算不上指使他人谋财害命。

但元嘉身份与众不同,苏元诚还是被警察给带走了。

警察来苏家拷走苏元诚的时候,苏父苏母和街坊邻居都十分震惊:「这是怎么回事?元诚他犯了什么事?」

警察答道:「苏元诚泄露了苏元嘉先生的行踪给两个劫匪,导致苏元嘉险些被谋财害命,此事事关重大,他有重大故意谋杀的嫌疑,必须带回去调查!」

苏父苏母整个人都惊呆了,不敢置信的看向苏元诚。

苏元诚当然死活不能承认他是故意的,他连忙喊冤:「我是冤枉的,我就是跟狐朋狗友喝点酒吹吹牛,怎么就成了谋杀我大哥的凶手了?苏元嘉可是我大哥,亲哥,我还想着靠这个有本事的大哥吃香的喝辣的,怎么可能会害他?」

反正他做事谨慎,就只在閒聊中与人透露了一下苏元嘉的行程,至于后面去抢劫,都是那两个劫匪忍不住心头贪慾做的。

至于那两个人其实是暗地里干过多次劫道杀人的劫匪这件事,他是『真的不知道』啊,毕竟警察还能查出他是重生者不成?

苏元诚装得挺像那么回事,又是元嘉的亲弟弟,也不能强行定罪。

但元嘉身份不一般,随意泄露他的行踪也是大罪,最后苏元诚被判了八年。

而那两个劫匪又被警察挖出他们曾经干过劫道杀人的事情,直接判了死刑。

这个时候可没什么死缓,死刑都是立即执行的。

在两个劫匪被执行刑罚之后,元嘉收到了系统的提示音:【任务已完成!请选择:一、提交任务脱离世界;二、暂不提交留在世界。】

「暂不提交,留在这个世界。」

第212章 知青【07】

元嘉明白苏元诚为什么会找上这两人, 想来这两人就是苏元诚的第二世捅死苏元嘉的凶手, 在苏元嘉死后应该是落网了,所以苏元诚才会认识他们, 故意把他的消息透露给他们。

不然就苏元诚那点本事,也能接触到这种手上有人命的亡命之徒?

元嘉基本可以确定苏元诚是怀着深深的恶意把他的消息透露给那两个劫匪的, 只是没证据, 又要顾及到苏父和苏母的想法, 他才没有对苏元诚做什么,只是让他被判八年。

如果元嘉这个受害者愿意写谅解书,还能减刑, 但他不愿意, 他不让苏元诚加刑就不错了。

苏父苏母虽然心痛小儿子被判刑, 但他们还是拎得清的。

他们去监狱里探望过苏元诚, 问过他:「你当真是无意间透露你哥的行程吗?」

苏元诚做贼心虚,露出了一丝异色, 但很快就遮掩了过去, 神色自若的答道:「真的只是意外,我就是跟狐朋狗友们抱怨一下而已,没想到他们会是抢劫犯。」

但知子莫若父母,苏父苏母对自己小儿子撒谎有什么表现一清二楚,本来以为小儿子只是不知轻重连累了大儿子,现在看来……

苏父苏母不敢深想,只得装作不知,对苏元诚的判决沉默以对。

他们知道这件事的真正受害者是大儿子, 没那个脸去要求大儿子写谅解书。

任凭苏元诚怎么哀求他们,他们也没跟元嘉提这个过分要求。

好在苏元诚还年轻,八年后出狱也才不到三十岁,人生还有未来。

但苏城这边苏父和苏母是待不下去了,有个坐牢的儿子,出门都要受人指指点点。

如果说以前苏父和苏母对两个儿子都是差不多的,没有偏心谁,现在随着元嘉越来越出色,苏元诚不停作死把自己作进监狱里,鲜明的对照组,他们心里也早就不由自主的偏心大儿子了。

元嘉对苏父苏母说道:「爸,妈,这边的房子也不用卖,就留着,我们搬到京都去吧。」

反正房子只会越来越值钱,现在不缺钱,没必要卖掉苏城的房子,还能留个念想。

苏父苏母点了点头,说道:「好,我们把东西收拾一下就走。」

与其留在苏城受人指指点点,倒不如早点离开。

很快元嘉就带着苏父苏母踏上了前往京都的路途,由于他之前遭遇的危机,苏城的一把手还特意派人护送他前往京都。

京都那边也有专人来接,就怕元嘉这个年纪轻轻就为国家和人民做出大贡献且前途光明的宝贝疙瘩再出了什么事。

元嘉带着苏父苏母来到国家分配给他的小洋楼,两层小洋楼,面积很大,还有一个很宽敞的小院子和小花园。

他带着苏父苏母在小洋楼里转了一圈,对他们说道:「爸,妈,以后咱们就住这儿了,家里面积大,打扫卫生和做饭都有刘姨来干,她是国家派来照顾我们的,拿工资干活的,你们可以跟周围的叔叔阿姨们一起下下棋喝喝茶什么的。」

苏父苏母听元嘉说还有保姆照顾他们,忍不住震惊咋舌:「这不是旧时代的地主老爷的生活吗?」

元嘉笑道:「当然不是,刘姨在咱们家干活是有工资拿的,而且她想辞职也能随时走人,不限制人身自由。我们只是僱主,她也只是工作,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