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都市 >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 第 68 章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 68 章

作者:女王不在家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4-26 15:40:24 来源:笔趣阁顶点

biqugedingdian,最快更新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

第 68 章

第68章玉镯子

冬麦有些傻眼了, 她便想起来沈烈家的历史,沈烈祖上曾经有钱过, 所以这个——

沈烈正费劲地铲除一片地皮草, 那个根扎得深,他几铲子下去,锋利的铲子将一片泥全都削了起来。

他削了那一块, 听到冬麦喊, 擦了擦汗便要过去:“我过去看看,你别动。”

他怕万一墙壁松动, 砸到她。

可接下来却没听到她动静。

他心里顿时觉得不好, 忙快步进去, 谁知道进去后, 就见冬麦正将脑袋凑在墙上往里面看。

“怎么了?”他走过去, 就看到了墙上的那个暗柜。

“我刚把那张穆桂英挂帅的画撕下来发现的。”冬麦心砰砰跳:“你说这里面是什么, 该不会是——”

心里泛起许多想法,比如发现了一箱子宝贝,比如发财了。

“你先退后一步。”沈烈命令道。

“啊……好!”

冬麦有些被沈烈的语气吓到了, 他脸色郑重, 语气也谨慎, 这让冬麦有些害怕, 刚才发财的想法荡然无存, 她开始瞎想也许里面藏着地雷,也许里面藏着可怕奇怪的什么。

沈烈皱眉, 小心地观察过那个暗柜周围的墙壁, 并用指关节轻轻击打几下后, 掏出打火机,取了一片枯叶点燃, 之后伸入暗柜中。

冬麦一动不动,屏住呼吸,心跳得厉害。

沈烈观察了一番后,便将燃烧的枯叶捻灭了,之后拿来木棍,进入暗柜中。

冬麦听到里面动静,他好像拨过来一个什么。

接着,沈烈便直接伸手取出。

那是一个用红布抱着的方方正正的东西,看上去是一个盒子,因为年代久远,红布几乎看不出原来的颜色,积满了黑灰。

沈烈解开红包,层层剥开,就见里面是一个小木盒子,并没有上锁。

沈烈抬眸看冬麦。

冬麦睁大眼睛,有些兴奋,压低了声音说:“这是宝贝吗?”

沈烈看她那样,笑了:“不知道,打开看看。”

他小心地打开来,里面确实有东西,用布抱着,再次小心地打开这层布,便看到一只镯子。

翠绿的镯子,流光溢彩。

沈烈小心地捏起来,对着光照了照,通透晶莹,被光一照,镯子散发着温润的光。

他并不懂这些,他小时候家里也许富裕过,但他记事的时候,家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他并没有机会去认识这些奢侈的物件。

不过看得出,这是真的玉镯子,还应该是很好的那种。

他捏着那镯子,对着阳光仔细看了一番,之后笑看着冬麦,压低声说:“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冬麦都看傻眼了,也很小声地说:“这个肯定很贵,我听说我们隔壁村有一家挖出一个金簪子,卖了不少钱呢。”

沈烈用自己的袖子擦了擦玉镯子,之后便拉过冬麦的手:“来,试试。”

那玉镯子一到手腕上,冬麦便感觉凉凉的。

沈烈看她手腕,纤细柔白,如今戴着这玉镯子,衬着皮肤光润柔和,便很满意:“你戴着挺合适的。”

冬麦忙说:“快摘下来吧,我怕弄坏了。”

沈烈道:“那也行,先收着吧,等以后咱们家里条件好一些,合适的时候再戴。”

冬麦听出他的意思:“不卖吗?这个挺值钱的。”

她是想着,他不是要贷款做买卖吗,如果卖了这个,也许能顶一些用。

她不懂这玉镯子值多钱,但总觉得,这么辛苦找到的,估计是宝贝吧,应该很贵。

沈烈握着她的手:“冬麦,我听说现在结婚,有的都要准备三金了,金项链金镯子金戒指,我条件就这样,你也知道,没钱给你准备太多,现在你自己发现了这个,肯定得留着。”

他温声说:“就当我祖上留下的宝贝,传给儿媳妇的,你收好就是了。”

冬麦低头摩挲着那玉镯子,确实挺好的,触感温润舒服,想想这是沈烈祖上的,卖了的话确实可惜:“那咱们就收着吧,我现在戴,怕别人看到说道,也怕弄坏了,咱先好好收着。”

沈烈点头,于是两个人重新把那镯子放在盒子里,又藏在一旁的杂草堆中。

沈烈笑着说:“等会我们回去,你抱着一堆,我抱着一堆,就说是当柴火烧的,别人看到也不奇怪,不然咱拿这么一个盒子,被人看到了,还不知道怎么传。”

冬麦自然明白:“好,我知道,财不露白,不能让人看到!”

收好了盒子后,沈烈又去各处检查了一番,甚至把墙角墙壁都敲了一遍,不过再没发现这样的暗柜。

只能说,当年被搜查的时候,确实很仔细了,连一个铜板都没能留下。

沈烈:“镯子肯定不卖,给你留着,别的也没什么,咱俩的发财梦碎了,还是老老实实收拾屋子,准备做买卖勤劳致富吧!”

冬麦噗地笑了:“好!”

夫妻两个收拾了半天院子,又找来电工帮忙拉电线,电线倒是很容易安装,买一个电表装上就行了,电闸也给安上了,不过拉电灯的话,暂时手头钱不够,需要电工那里去公社电力局再取电线,还得等他有时间。

不过这也不要紧,只要能通电,回头就能干活,电灯实在不行的话,就用蜡烛或者煤油灯代替就是了。

折腾了大半天,天快晃黑的时候,两个人抱着柴火,回去了家里。

冬麦战战兢兢的,她生怕别人发现了自己和沈烈的秘密,不过好在一切都是多想的,并不会有人意识到他们的柴火中藏着一个那么好看的玉镯子。

到了家里后,赶紧关紧了门,小心翼翼地取出来,捧着那镯子,摩挲了一番,之后又戴在手镯上看,确实是好看。

冬麦喜欢得不行了,爱不释手:“这个肯定特别贵。”

沈烈听到这话,笑着说:“所以好好留着,也许是古董,说不定过些年更值钱,咱早早卖的话就亏了。”

冬麦一想也是,便小心地取下来,放在盒子里,又把盒子收在自己日常放柜子的箱子中,这样轻易不会被人发现了。

晚间洗过之后,躺在炕上,冬麦还是越想越兴奋:“你说这个得值多钱,我不是说要卖,就是好奇。”

沈烈的心思哪里在镯子上。

他是经历过生死的人,于钱财上,他看得淡。

他搂着怀里的新婚妻子:“也许值一百吧。”

冬麦瞪大眼睛:“怎么可能,就一块表钱?”

沈烈便道:“也许一千块?”

冬麦诧异了:“这么贵吗?”

外面的月亮从窗户照下来,落在她净白的面颊上,他继续逗她:“这种玉镯子据说都挺贵的,也许值两万。”

冬麦顿时睡不着了,她甚至翘起脑袋,睁大眼睛看着他:“你是不是在瞎说啊!”

想到刚才她是把两万块戴在手腕上,顿时觉得整个人不自在了。

沈烈便笑出声,他低头,亲她的脸颊:“谁知道呢,我瞎说的。”

冬麦没好气了,低哼一声:“原来你逗我玩呢!”

看着她气哼哼的样子,沈烈眸光转沉,低头吻她的唇,喃声说:“那我不逗你了,我们好好睡觉。”

当他这么亲她的时候,他想,男人和女人到底不一样。

作为一个男人,他可是想得很,恨不得日日搂着她,她怎么就不惦记呢?

第二天,按说该是去公社里王书记家帮着采买食材,不过冬麦身上实在酸,懒懒的竟然不想起来,她哼哼着抱怨他:“都怪你,都怪你,害我那么晚睡!”

她哼哼起来像小猪,沈烈便捏了捏她鼻子哄她:“那就再睡一会吧。”

冬麦:“人家王书记家里还等着呢。”

沈烈:“也没说多早去,太早过去买肉,人家看你心急,说不定不给你好价呢。”

冬麦想想好像也有点道理,便也懒懒地重新闭上眼,迷糊着睡个回笼觉。

不过心里却是想,自从结婚后,她好像是比以前懒散了,为什么呢,这都是沈烈害的。

她甚至记得小时候看过的戏,当时不太懂,不过有些句子却是隐约记得,就是那个“从此君王不早朝”,沈烈就是那个祸国妃嫔!

沈烈看冬麦迷迷糊糊地合上眼,轻手轻脚地下炕,先过去厨房烧火,早饭他们比较简单,熬一个稀粥,再把昨晚剩下的热热就是了。

给灶膛里添了一把火后,沈烈提着桶出去,打算打水,谁知道刚出院子,就恰好看到隔壁的门开了。

出来的是孙红霞,孙红霞端着簸箕,出门倒垃圾。

她看到沈烈,愣了下。

沈烈也默了一下,他觉得这个画面似曾相识。

早上出门,看到别人家的媳妇走出来。

不过才半年的功夫,别人家的媳妇成了自己的,而自己要娶的那个,成了别家媳妇,甚至连肚子都仿佛要起来了。

沈烈淡淡地扫过孙红霞的肚子,看着是有些挺。

他的唇嘲讽地动了动,之后便径自挑着扁担去提水了。

孙红霞却站在那里默了好一会,不知怎么回事,她有些心酸。

她终究没能坐着轿车风光进林家门,坐的是牛车,这让她总觉得,好像很不吉利,好像自己所追求的一切都将成为泡影。

新婚洞房夜,林荣棠沉默而疏远,他说你怀着孩子,我不能碰你,免得伤了你,之后连衣服都没脱,就睡在另一个被窝。

这倒是让孙红霞松了口气,她还没想好自己应该怎么让自己流产,她甚至还是处女之身,这些都需要想办法瞒过林荣棠。

她其实是瞄上了冬麦,冬麦不能生,如果自己和冬麦在一起的时候,不小心流掉孩子,那就最合适不过了,所有的人一定会以为冬麦嫉妒自己。

只是,真需要机会。

而现在,抱着这么多心思,她看到了沈烈。

她注意到了沈烈目光扫过自己肚子,以及他唇边勾起的那抹嘲讽。

她默了一会,便明白了。

沈烈看到自己的肚子难受了?他是想到自己的妻子不能孕育,而自己却怀上了,所以泛酸了?

孙红霞轻叹了一下,倒是有些同情沈烈。

你娶谁不好,非要娶一个不能生的冬麦,一辈子没个孩子,像什么样?

沈烈做好饭,冬麦才迷糊着醒来,她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早知道我应该起来,我做饭就行。”

沈烈挑眉笑着说:“做饭这种事,我们可以轮着来,虽然你做饭好吃,但天天吃好吃的,时间长也就腻了,吃我做的饭,就当忆苦思甜好了。”

冬麦知道他是故意这么说的,其实就是心疼自己。

沈烈这个人和林荣棠不一样,和村里其它男人也不一样,他的许多想法,冬麦听都没听说过,但是他说出来后,冬麦便恍然,原来是这样,没错,他是对的。

比如他告诉自己,人是没有二手的,这就让冬麦在心里思量了很久。

冬麦吃着饭的时候,心里想着,她应该感激沈烈,不光是因为男女之间的喜欢,还因为他会教会自己许多东西,这些,是嫁给任何男人都不能得到的。

她又想起霍志诚来。

她有两个嫂子,戴向红和霍志诚,她觉得戴向红是个很能干的人,城市里铁饭碗,但是戴向红大体来说,应该是和自己身边的是一类人,而霍志诚不同,霍志诚凌厉直接,锋芒毕露,像一把刀。

可冬麦在沈烈身上,却感觉到了和霍志诚类似的气息,只不过相比于霍志诚,沈烈更包容温润罢了。

她心里想着这个,以至于去往公社的时候,话都不多。

沈烈感觉到了:“哑巴了?”

冬麦抿唇,笑着没说话,却用手扯了扯他的衬衫:“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沈烈:“什么挺好的?”

冬麦心情愉快,极目远望,这个时候麦苗已经过膝盖了,绿色的麦浪成片,有些已经开始抽穗了。

她笑着说:“没什么。”

沈烈:“?”

他怎么觉得,她好像意有所指?

冬麦笑说:“好了,不要问了,马上就到公社了,严肃点。”

沈烈只好不问了。

不过他想着,晚上他怎么也要逼问一番,到时候饶不了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