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逞骄 第 129 章(早春的暮雨潇潇不绝,天也...)

作者:蓬莱客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4-25 14:49:59 来源:69书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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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春的暮雨潇潇不绝,天也很快黑了下去。

很多年前的久远事了,久远到女公子出世之前,有一回,女掌柜曾私下叮嘱苏忠,说哪天要是那个王泥鳅拿方子到自家的药铺来抓药,让他务必记住,将方子取来给她。

药铺每天晚上打烊前,需整理归档白天抓过药的方子,一张也不能失,这事重要,苏忠亲自管的。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从没发生过这样的事,以至于苏忠差点忘了还有这么一茬吩咐。今天傍晚,他乍看到王泥鳅来的时候,心里还想着是不是郑龙王的伤没养好,有点担心,等人留下方子走了,收归时,才突然记起早年女掌柜有这么一个吩咐,一时心惊,自然了,表面不露声色,趁伙计没留意取了,匆匆赶了回来。

交了方子后,苏忠心里忐忑不安,胡乱吃了两口饭,哪都没去,就在自己屋里等着。

他有一种预感,今晚上女掌柜可能要出门了。

掌车的活儿,别人谁都干不了,还得自己来。

这么多年了,有些事,虽然从没明说过,但女掌柜大概也知道他这个管事阴差阳错应该知道了点什么,所以才会把那样的事交待给他。

等着传唤的功夫,他就坐在屋里对着油灯,听夜雨打在庭院树木上发出的OO@@的声,出起了神。

他姓苏,是苏家的远亲,怎么的他这个苏姓人倒成了叶云锦的自己人,说起来也是话长。

最早的时候,他是苏家药铺里的一个伙计,因为做事勤快,为人厚道,还能写会算,被苏家老太爷看中,调到账房里当了几年管事。但这引起了当时一个大管事的嫉妒,后来和下面的伙计合起来栽赃,诬陷他贪墨账银。

老太爷那会儿病得糊涂了,竟也信以为真,苏忠百口莫辩,眼看要吃官司,是当时嫁进苏家才一年的叶云锦站了出来,查明真相,帮他洗脱了罪名。

原来是贼喊捉贼的把戏。

这个大管事虽是苏家的老人,但这几年,老东家生病,少爷苏明晟根本不是做生意的料子,少奶奶叶云锦年少,又是一介女流,他自然也不放在眼里,便借着掌管药铺多年的便利,暗中贪墨东家的钱,还栽赃到了苏忠的头上。

赶走大管事后,彻底掌了家的叶云锦便重用苏忠。

投桃报李,从此以后,苏忠自然也对她感恩戴德,忠心耿耿。

在苏忠的眼里,女掌柜叶云锦精明而刚强,不输男人。

她嫁进苏家至今快要三十年了,即便是老太爷刚死、苏家败落最困难的那几年里,无论是人前还是人后,苏忠也从没见她流过半点眼泪。

正是因为如此,苏忠这辈子唯一一次撞见的她的失态,才会叫他印象印刻,至今难忘。

直到现在,想起来,苏忠还是觉得心情复杂,甚至不敢多想。

之所以不敢多想,是因为女掌柜那恰被他撞见的一次失态,就是和郑龙王有关。

那个时候,叶云锦还只是个十九岁的少妇,嫁进苏家才两三年,而郑龙王也不是现在的郑龙王。那会儿他只是官府组织的救生红船上的一名水手头子。

关于女掌柜和郑龙王到底是怎么认识的,外头至今各种说法流传,但其实这一点,再没有人比苏忠更清楚了。

叶云锦嫁进苏家的头一年,丈夫苏明晟就在外室那里长住不肯回来,苏家生意上的事,也是彻底撒手不管了。云贵川三省每年春秋两季举办药材集会,会上天下客商云集,是件大事。逢当年春会到来,叶云锦亲自找了过去求丈夫,让他回来,带人去参会,丈夫嘲笑她,说老爷子既然给他娶了个能当家的大脚媳妇,那就让她代替自己过去。

春会在外地,一趟来回要一两个月。当时水会内斗,形同虚设,江上水贼出没,船家出门都要雇佣护卫。

十七岁的叶云锦一咬牙,回来雇了人,亲自去往春会。

那一次,苏忠也同行,路上,船遇到了漂在江里的一个受了伤的人,看号服,像是红船上的水手。

那个年月,官府的红船也分派别,水手之间时常相互斗殴。

那人看起来像是被刀砍了落水的,已是奄奄一息,眼看就要支撑不住沉下去了,苏家同行的管事怕惹麻烦,不想救人,但叶云锦反对,在她的坚持下,将人捞上了船。

落水的伤者就是王泥鳅,得了救,几天后,一个红船的水手头子闻讯,来接回他的结义兄弟。

这个水手头子就是后来的郑龙王。就这样,叶云锦和郑龙王认识。为了报答她救兄弟的恩,她的回程,就是他带着人亲自护送的。

那次之后,接下来的几次春秋商会,都是叶云锦自己去。而无一例外,来回的水路,也都是郑龙王亲自护送。苏家的船平平安安,再没出过任何的意外。

但流言也传开了。

在外头的苏明晟听到了议论,说苏家那个年轻貌美的少夫人和一个姓郑的红船水手头子有私情,大怒,跑了回来。

他虽恼恨叶云锦占了自己所爱的女子的位置,也不喜她性格刚强,连在房里都没半点女人当有的温柔妩媚,冷冰冰毫无趣味。但听说她和人有私情,又无法忍受,不敢去找那个面相凶恶脸上有疤的男人,就和叶云锦大闹,不许她再出去抛头露面。叶云锦没有理睬丈夫。但接下来的那一次秋会,郑龙王再没出现,不再护送苏家的船了。

就这样,叶云锦一边侍奉卧病在床的苏家老太爷,一边独力撑着苏家生意,在她嫁入苏家两年,十九岁的时候,老太爷去世了,这边丧事才完,风波又起,那边债主竟就来收房了。

她这才知道,她丈夫这两年在外头亏空得厉害,欠了一屁股的债,就等老太爷死,一死,回来就偷了房契。也亏得他不敢全卖,但把半边连铺面一并给卖了,拿了钱就躲了起来,不敢见叶云锦的面。

叶云锦气得手脚冰冷,当场就晕了过去,醒来后,病了一场。

她是个极好强要面子的女子,平日这边不好的事,能隐瞒,必瞒着省城里的娘家人。但这回事情闹得太大,纸包不住火,她的兄长叶汝川闻讯,暴怒,跑来找妹夫,斥骂,要断绝关系。苏明晟心亏,照旧是躲藏起来不见人。叶汝川是个急脾气,当场就把妹妹带回了娘家。

苏明晟虽然沉迷风花雪月,只擅吃喝玩乐,但也不是个蠢到家的人。妻子一走,苏家就乱了套。

他倒也想在叶云锦跟前争一口男人的气,自己把生意理起来,奈何没这个本事,也根本受不住做生意的苦。没几天,急得团团转,拉下脸想去接人,不料上马车的时候,绊了一下,摔跌了腿,只好派苏忠去,要他代自己诉说懊悔之情,无论如何,也要把主母给接回来。

苏忠去了叶家,替男主人解释,再三地赔罪,叶汝川余怒未消,只说随妹妹的心意。

苏忠跟了女掌柜两年,多少有点摸到她的性子,面见叶云锦,就半句也不提苏明晟如何,只说她走后,苏家生意全都乱了套,不止这样,不少客人也着急等她谈之前还没完的生意上的事。

苏家的生意,就是女掌柜的心血。

叶云锦什么也没说,一夜之后,默默地上了马车,踏上回往叙府的路。

女主人虽然上路回来了,但一路之上,似乎郁郁寡欢心不在焉,他也不敢催促,就慢慢地走。

从省城到县城,原本三四天的路程,竟足足走了五天,在第五天的下午,才抵达府城。

原本倘若急切,直接继续行路,晚上夜里迟些,也能赶回到苏家。

但苏忠见女主人似乎不愿继续赶路,便安排过夜,打算次日再继续上路。

然后,那一夜,发生了那件令苏忠至今想起来还是心惊肉跳百感交集的事。

深夜,苏忠自个儿琢磨着女主人的事睡不着觉,忽然听到住在隔壁的女主人发出开门的动静,似乎出去了,他不放心,也起身跟出去,发现她独自往码头方向去,不敢靠近,就远远随着,最后见她到了一处水手聚居的院坞附近。

她和一个男人在夜半的水边见了面,两人相对而立。

当时周围夜色昏暗,距离有点远,但苏忠还是认了出来,那男人就是郑龙王。

苏忠本就骇然震惊,更没想到,平日要强的年轻的女主人,竟在郑龙王面前哭泣。

断断续续,他隐隐听见叶云锦说,她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了。她的兄长也不强迫她继续留在苏家,只要他点个头,她什么都不要,拿了休书,往后跟他。

“……你要是怕人说闲话,你也可以带我离开这里,走得远远的,到个谁也不认识我们的地方……你不用担心往后的生计,你也再不用像现在这样打打杀杀。我会做生意,我们开个铺子,安安稳稳过日子……”

郑龙王当时起先是沉默,良久,开了口,拒绝女主人,说他绝非良善,是个有今天没明日的人,会连累到她。

“我不怕连累!只要你不嫌弃我,我什么都不怕。"

女主人的语气竟如在哀求。

但郎心如铁,无论她怎么哀求,哭泣,对面的男人,竟是丝毫不为所动。

女主人的情绪终于慢慢地平静了下来,停止了哭泣。

“原来是我会错了意,竟以为你也对我有意。叫你见笑了。”

她点了点头,抑着声,一字一字地道。

“今夜倒是打扰你了。”

她转身就走。

”叶氏!”

她走了几步,刚才一直沉默着的郑龙王忽然追了上来。

女主人倏然停步,却听他用凝涩的声音说,自己欠她人情,往后她若有事,找王泥鳅就可,尽管吩咐,他必会倾力相助。

女主人仿佛笑了两声,转身就走了。

苏忠一身的冷汗,缩在暗处不敢动,唯恐发出声音引来郑龙王。见他在水边立了良久,终于也离去了,当时松了口气,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正想赶紧赶回客栈装做什么都不知道,转个身,吓得魂飞魄散,险些站立不住。

他的身后,不知何时,竟站着那个王泥鳅,目光如刀,阴森森地盯着他。

苏忠反应过来,说他送女主人来的,又强调,他也是她一手提拔起来的人。

他的腿和牙齿都在打颤。终于,王泥鳅转身,也快步走了。

那一夜的后来,苏忠深一脚浅一脚地回到了客栈,知道女主人已经回了,他仿佛生了一场大病,倒头就睡。第二天他出来,女主人看着他,没说话,他也不出声,只恭敬地站着,低眉顺眼,一动不动,直到女主人淡淡地说了句回了,他应是。

那夜之后,叶云锦便没事人一样,回了苏家。苏明晟没安分两天,又故态复萌,继续在外浪荡。而在苏忠的眼里,女主人也变得比从前愈发严厉刚硬,不苟言笑。随着时间推移,有时候,他甚至都怀疑,那一夜是不是自己在做梦。

女掌柜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在男人面前落泪哭泣?

再后来,七八年又过去了,到了她嫁入苏家的第十个年头,终于,在苏明晟掏空身体病死之前的几个月,她怀了身孕,生下了遗腹女,不,应当说是遗腹子。

女掌柜终于有了“儿子”傍身,可以名正言顺地保住这些年她一分一分挣出来的天德行,绝了苏家宗族的觊觎,苏忠也替她感到高兴,觉着老天有眼,松了口气。

苏家人多眼杂,宗族虎视眈眈,把小姐当少爷养,这样的事,想瞒天过海,光靠红莲一个人是不够的。所以自己非常幸运,就此也成了女掌柜的这个秘密的为数不多的知晓者之一,从此之后,也真正地成为了她的心腹之人。

十八年的光阴,又这样过去了。

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将苏忠从往事里的回忆里惊醒。

他急忙开门,果然,是家里的下人来传话,说女掌柜要出去,有事,吩咐他同行。

苏忠赶车,送女主人来到了县城码头附近的一间客栈旁。

这是水会的地方。他停了车,目送整个人都罩在披风里的女掌柜匆匆往客栈走去,身影迅速消失在了暗巷里。

叶云锦默默地跟着来接自己的王泥鳅继续往里,在夜色的遮掩下,从后门悄然入内,登上二楼,进入一间屋,抬眼,见屋内一灯如豆,烛影摇晃,一人正坐在桌旁,身影被灯火投映到了墙上,凝然不动,看着,倒像是已经等了许久的样子。

两人四目相望,谁也没说话,也没动,就那样一个立在门后,一个坐在桌边。

良久,叶云锦见对方缓缓地从椅上站了起来,似想迈步朝自己走来,冷笑:“今天吹的这是什么风,怎么你竟愿意纡尊降贵亲自跑到这里要见我了?”

十八年前的那一夜,在她嫁入苏家的第十个年头,在那条晃晃荡荡的船里,她再一次地找上了他。

那个时候,他正当壮年,早已不是水手,而是被人尊为龙王的大当家了。他威震水路,提起他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那个时候,她也不是当年绝望之下会冲动跑去哀求一个平日其实连话都没说过几句的男人带她走的叶云锦了。

时隔七八年后,她再次找上了他。

这一夜,男人终于留下了她。

终究是有了肌肤之亲,一夜缱绻之后,女人天明临走前说,以后你要是还想见我,给我送个药方,写上当归这个药名,我就知道了。

她出了舱,才发现,昨夜不知何时,雪竟悄然而至,白霜覆岸,雪满山头。

叙府冬日湿暖,雪景罕见,遇到,便是吉年。

但在那个落了雪的一夜过去之后,十八年了,除了难以避开的有旁人在场的偶遇,别说私下再找她了,就连不久前,连获悉他受伤,她和兄弟一起送过去的东西,对方都没收,退了回来。

她褪下戴在自己头上的披风帽子,露出面容。

烛火幢幢,映出她依然姣好的脸容,但神色却很是冷漠。

“我还以为你快不行了,有遗言要留。”

她上下打量了对方一眼。

心里隐忍多年的情绪在翻腾,她的语气便充满了尖酸的讽刺。

郑龙王在晦暗的灯火旁又停了片刻。

“云锦……我对不起你……”

这条在□□纵横了一辈子的龙王,豪气不复,语调低沉。

“你怎么怪我,都是应该……”

叶云锦半点也不想听他说这些话。

“什么对的住对不住!你别怪我当年逼迫了你,我就谢天谢地了!”她继续夹枪带棒。

郑龙王苦笑了下,沉默了。

“突然找我,到底什么事?”

她再次冷冷地道,神色绷得愈发紧了。

郑龙王的身影再次凝立了片刻。

“雪至在那边,和人相好了。”

叶云锦一愣,随即就想了起来,女儿去年在去往天城之前曾和自己闹过的事。忍不住双眉一皱:“是谁?”

“贺家的孙子。”

郑龙王说道。

“谁?你说谁?贺家的孙……”

叶云锦终于反应了过来,诧异地睁大眼睛,几步走到郑龙王的面前,伸出手,狠狠地揪住了他的衣袖。

“你说谁?贺汉渚?你个老东西,我看你是老糊涂了!你嘴里胡说八道什么!怎么可能和他!雪至叫他表舅!就上个月,他还特意来过我那儿,亲口答应,会照顾好雪至来着――”

突然叶云锦停了下来。

她想起了当时他登门那一系列的反常举动,对自己的异常恭敬的态度,还有他送的过于贵重的礼物……

当时她就困惑不已了。

她吃惊地微微张着口。

难道是真的?

女儿去了那边,真的竟和贺家的这个孙儿好了?

叶云锦也不知道自己心情到底如何,只觉震惊无比,古怪万分,简直是万万都没想到,竟会有这样的事!

她愣怔了片刻,突然,又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心一下悬了起来。

她一时也顾不得自己对眼前这个人的一肚子气和恨了,忙问:“那你知不知道雪至和他好到什么程度了?”

“我的意思是,他们有没有……“

叶云锦说了一半,提醒。

郑龙王顿了一顿,嗯哼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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