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都市 > 罪宴 > 第204章 真正的獠牙

罪宴 第204章 真正的獠牙

作者:曼卿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5-31 13:06:24 来源:泡书吧

“你们有补充吗?”老赵问。

张扬两手一摊:“她这个方案有可操作性,就两个点要注意,第一争取其他股东配合,第二杨总任命的董事长靠谱听话。”

“考虑得对,人,是关键因素。”老赵给予张扬肯定,但并没有表扬姜炎。

“林敏君,方案你来起草,姜律师复审。姜炎,这次我不终审,你来终审后发给杨总。我只给你们三天时间,方案怎么写,张扬你来教!”老赵语气严肃地分配好任务。

“明白!”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张扬和林敏君先出去,姜炎留下,我还有事情要交代。”老赵又打了个哈欠。

他俩屁股还没坐热就走出去了,姜炎顺手把门关了,老老实实坐好。

“你跟周律师多久了?”老赵冷不丁问道。

姜炎沉默不语,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不说拉倒,老周跟我都讲完了,行了,你们两个人的事情我不说什么了,祝你们早点结婚生娃吧!”老赵这个祝福听起来就怪怪的。

“嗯。”姜炎刻意回避这个话题。

“下个月,君天所的王子轩律师会转到我们部门来,”老赵话说了个半截,揉了揉太阳穴,继续说:“周律师手下的易恒律师和两个实习律师也会转到我们部门来,周律师要注销律师证,他现在手上所有的客户,除了鹤笠集团以外其他客户都转到我们部门,鹤笠集团估计会签到白律师那里去。”老赵一边说着,同时观察着姜炎的反应。

姜炎眉头微微皱起,有些诧异,但是并不是很诧异,此时一如既往温顺地点了点头,说:“需要我做什么配合对接的工作吗?”

“周律师昨晚跟我喝酒到后半夜,挑明了说,这些客户都归到你名下,你直接向律所报备业绩,这个我会跟主任沟通,明年七月你直升权益合伙人。王子轩转来就是权益合伙人,需要出面的时候,我和他替你站站台,这些人都归你指挥。从今天起,你就得学会独当一面,事情办得好或者不好,自己承担后果。”老赵慢悠悠地说着。

姜炎眼睛瞪得很大,咬了下嘴唇。

“怎么,看不上?”老赵打趣道。

“我可能……担不起这个重任!”姜炎老老实实地回答,这时候倒没了之前那股胸有成竹的自信。

“硬着头皮干,当律师的,总有时候要硬着头皮干,不是今天这个案子就是明天那个项目。我不知道你怎么搞定周秉文的,他这个人从不轻易相信人,既然是你,泼天的富贵砸到你头上,接不接得住,还得看你自己。我们这行,客户都是认律师的,你直升权益合伙人容易,留不住客户,业绩黄了,可是要自掏腰包补钱,嘿嘿。”老赵说到最后,像是幸灾乐祸地笑了笑。

深圳速度,从来不讲道理。

“他还没有同我谈过,我回去和他聊了再答复你,这件事情牵涉很大,我觉得大家不应该在喝完一场酒之后草率决定安排。”姜炎此刻非常理智清醒,她相信这是周秉文和赵明成两个人喝酒喝嗨了能想出来的馊主意,但是绝对是个馊主意!

姜炎的回答出乎老赵意料,这等泼天富贵浇到谁头上,都恨不得拿盆接。他用食指轻轻扣了扣桌子,想起之前白教授向他推荐姜炎时的评价,姜炎看起来一副不经事的乖巧样子,骨子里却极有主意,也不是什么蝇头小利能够被随便撼动,他对这番试探颇为满意,假装思考了一会儿,才说:“嗯,你们回去好好商量。”

“那没有别的事,我回去干活!”姜炎说。

老赵摆了摆手,认真地交代道:“还有,还有,乘黄愿见并购之后上北交所的项目,你做副签[1],你全程跟。以后,有需要跟杨总汇报的事情,直接对接。陆律师那边,有动向,及时跟我说。”

“谢谢赵律师,我会努力的。”姜炎报以微笑。

“小姜啊,呐,我们做律师也好,做人也好,反正就很简单,厚积薄发等一个机会,你只要抓住机会,肯定会成功,这点我丝毫不怀疑。就有一点,很关键,你怎么做人,等于以后你这碗饭吃多久。懂我的意思吗?”老赵紧握拳头,努力表达着,他没有把话说得太明白,但是他希望姜炎能够意会。

姜炎抬眸看着他,笑笑说:“我慢慢学吧!”

姜炎这回答给老赵气无语了,她把赵明成打太极的功夫学了个十成十,老赵扁扁嘴,又喝了几口咖啡,不耐烦地说:“啊行行行,你去吧!记得下班前交差!”

“没问题!”姜炎干脆利落地答应下来。

有道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老赵清楚,一个人如果骨子里就是豺狼虎豹,披上再温顺的羊皮,时机对的时候,獠牙都会亮出来。

他今天,看到了姜炎真正的獠牙。

像极了徐映松!

“以后谁倒霉还不一定咧……”老赵自嘲地笑笑,喝光了杯子里的咖啡。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